“功過相抵”掩耳盜鈴
閱讀:350次 更新時間:2022-04-22
“本人在糧食局任局長期間,糧食企業(yè)效益明顯好轉,個人也承受了一些宴請、一些煙酒和一些小紅包。如今回過頭來想,存在一種功過相抵的風險思想,用本人的成果來掩蓋本人違法違紀的行為,幾乎是掩耳盜鈴。”近日,江西省蓮花縣原糧食局黨組書記、局長陳高平在承受檢查調查時懺悔道。這也為黨員干部敲響了一記警鐘,“功過相抵”純屬掩耳盜鈴,嚴守紀法才干行穩(wěn)致遠。
理想中,少數黨員干部常在對“功”與“過”的認識上犯懵懂,存在“功過相抵”的錯誤思想、幸運心理。從查處的案件看,一些違紀違法的黨員干部以為“我成果多、奉獻大,拿了一點不算啥”“我勤勤懇懇這么多年,沒有功績也有苦勞”,并以此來為本人的違紀違法行為辯白、與組織討價討價,以為組織會從寬處置以至放過一馬。譬如,內蒙古自治區(qū)巴彥淖爾市臨河區(qū)原區(qū)長薛維林,就是在這種錯誤認識的差遣下,滑向了糜爛深淵。他在落馬后說:“我原以為,一俊遮百丑,只需工作上做出成果,只需是不殺人,犯點錯誤也是枝節(jié)問題,有了政績就能遮住各種錯誤。”
究其緣由,在于居功自傲,目無紀法。局部黨員干部特權思想嚴重,想當然地將職位與特權、特殊劃上等號,錯誤地以為本人在那個位置,就能夠享用,吃點拿點不算啥,犯點錯誤也沒事。還有一些黨員干部自以為干出了一些成果、奉獻大,付出與報答不成正比,把黨紀國法拋諸腦后,以權謀私,貪污腐化。這些人犯下錯誤之后,內心也會失衡,擔憂遭到黨紀國法的追查,便以“功過相抵”的想法來麻木本人,結果在掩耳盜鈴中越陷越深。
功是功、過是過,在黨紀國法面前,沒有“功過相抵”這一說。共產黨員的第一職責是為黨工作,目標是一心一意為人民效勞。無論過去立過多大功績、作出多大奉獻,給人民辦事、為人民效勞是職責所在、任務所系,這是黨員干部踐行初心任務的請求,是義務,絕不是向組織邀功的資本,更不是為本身違紀違法行為開脫的借口。黨員指導干部要擺正個人與組織的關系,充沛認識到干部的生長、成果的獲得固然與個人努力分不開,但那更是組織培育的結果。